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審定辦法
數據更新:2022-02-21
為做好本科生轉專業申請審定工作,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教務處〔2021〕88号)及我院各專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審定辦法。
一、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院黨委書記、其他副院長、學工辦主任、系主任、教務辦主任及相關班級班主任等組成,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院實際,集體審查學生轉專業申請并拟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二、學院對轉專業學生人數和比例實行指标控制。根據學校指标和當年申請轉出的人數确定,拟定轉出學生總人數控制在本專業同年級招生報到總人數的10%以内;轉入學生總人數控制在本專業同年級招生報到總人數的20%以内。留(降)級轉專業者占用轉入前年級該專業的轉入指标。
三、申請轉出學生需如實陳述本人申請轉專業的理由,且其理由的正當性得到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認可。确有某種特長經核實轉專業有利于發揮其特長者,在現專業學習存在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因實際需要尋求在本院範圍内轉專業者,其轉專業申請可優先。
四、申請轉專業學生應符合學校相關規定和要求。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确約定的(含吐魯番定向、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單列、中外合作辦學、省内公費定向師範生等);現就讀學期非第2、第3學期的;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記錄的;由外校轉學進入我校就讀的;跨大類轉專業的(高考錄取時明确按科類招生的,文、理科之間不能互轉,音、體、美專業之間及音、體、美專業與文、理科專業之間不能互轉);高考選考科目不符合申請轉入年級專業當年選考科目要求的;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尚有轉入專業必修的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不及格的;平均學分績點低于2.00的;無正當理由的;其他不符合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轉專業規定的,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五、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在校綜合表現應達到良好等級以上,存在明顯違紀等行為者不得拟定轉專業。
六、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
七、符合學校招生錄取優惠政策的考生,按學校相關文件政策執行。
八、轉出申請提交最晚時間為學校文件要求截止日期的前一個工作日。
九、申請轉出人數多于學校控制指标時,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投票決定。學院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審定時需要綜合考慮申請對象的思想道德修養、學業成績和其他特長優勢等,視情況需要,組織開展相關集中面試。
十、本辦法由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