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數據更新:2025-01-06
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
(試行)
為進一步規範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調動和發揮本科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營造有利于人才培養的學習環境,使學生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改革,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号)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系本科專業設置和本科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法學與公共管理系(以下簡稱法管系)工作細則。
一、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系主任、黨委書記
副組長:分管副系主任、副書記
成 員:其他系領導、專業負責人及一線教師代表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
二、轉入、轉出專業及人數
(一)專業轉出人數不受限制。
(二)專業具體拟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計劃由教務部統一發布。
三、轉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凡申請轉入法學與公共管理系所屬專業的本科生必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号)相關規定。
(二)基本要求
1.轉專業前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點應在2.3及以上。
2.申請轉專業之前沒有任何課程存在挂科或應考未考等情況。
四、轉入遴選辦法
(一)考核方式分為轉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由我系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對于符合申請轉入條件的學生,我系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集中遴選。
1.面試組織
根據遴選需要,我系在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下成立面試工作組。成員原則上由本系主要領導、分管教學工作副主任、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教研室主任、專任教師、轉入專業的班主任代表等組成,擔任轉專業工作面試官。根據轉專業申請人數規模來決定是否進行分組同步面試。
2.面試内容
面試采取學生自我陳述、提問等形式對轉入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查學生對申請轉入專業的認知以及學習潛質、前期個人表現(包括學業情況、獲獎情況、參加班團社團情況、心理素質、有無違紀情況等),重點考查學生就讀申請轉入專業的培養潛質。
3.面試流程
(1)參加轉專業面試學生提前20分鐘到候場地點,由工作人員現場安排入場。未準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機會。
(2)面試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及身份證,進行資格審查。
(3)面試順序按照面試名單上的順序進行,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現場面試的學生,需要面試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本系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可開展線上面試。
(4)在面試環節,學生首先進行個人陳述,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前期學業及其他綜合表現情況、轉專業動機和學習規劃等(一般為5分鐘)。然後,面試組成員可以對學生進行提問,時間5~10分鐘。最後,面試小組成員綜合學生所有信息及面試表現,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查,采取不記名投票。結果為通過(A)和不通過(B)。同意轉入的學生至少(含)獲得面試小組2/3的通過票(A)。
(5)面試結束後,确定拟接收的學生名單。經本系黨政聯席會審定後上報教務部,正式結果以教務部公布名單為準。
五、轉出基本要求
凡申請轉出法學與公共管理系的本科生必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号)相關規定。
六、轉專業工作流程
(一)學生申請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按通知要求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每個學生隻能申請一個轉入專業),并于春季學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經學院審核同意後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至轉入系教務辦公室。
(二)教學系審核
教學系接受、審核學生轉專業申請,組織學生進行遴選考核,确定拟轉入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後于春季學期第1周星期五前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轉專業情況彙總表》統一報送教務部。
七、其它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本系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一審:洪 婕
二審:王 明
三審:鄭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