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我在小時候僅用兩年時間就考上了電子琴十級,而當時的同學一般都要4-5年時間?相比之下,我這的确算速成了。 結合認知科學裡的一些原理,我想現在可以給出解釋了——小時候學電子琴,老師從不讓我學音樂理論。 注意,是“從不”。 直到現在,我的音樂理論知識可以說幾乎為零。這就搞笑了,我學了這麼久音樂,竟然不懂樂理,連音節、音程等很多音樂概念都模棱兩可,甚至都沒訓練過絕對音準。這是因為,曾學練琴時的所有練習,都指向唯一一個目标:彈會這首曲子。 記得當年學琴,隻做一件事情,就是練,具體一點,就是練會這周定下的曲子。 老師先示範左手,再示範右手,再合起來彈一遍,讓我大概知道這一首曲子彈出來是什麼樣子。接下來一周我就要努力練成這樣子,周末的時候驗收。不通過,繼續練,通過,再到下一首曲子。如此循環兩年,最後練成的曲子直接幹到十級。在學習過程當中,完全不接觸音樂理論。 于是,一開始學習彈琴,就進入了打怪升級模式。打怪升級模式的内在機制就遊戲化,目标-規則-反饋的正循壞很快就能讓人上瘾。小孩子可不懂什麼遊戲化理論,他進入這種機制後,言語表達僅為:我喜歡。 雖然打怪訓練的過程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每周的任務不會太難也不會太簡單,總之隻要付出一周14個小時以上的練習就能搞定。 在當時的學習中,我從來沒有很多小孩那樣對彈琴産生極度厭惡的情緒。這我真得感謝我的音樂啟蒙老師,如果一開始就讓我去學樂理,我估計也會和其他小孩一樣堅持不下去。 即便沒有樂理知識,完全不影響我練習任何想彈的歌曲,也完全不影響我在中學時的歌曲創作。 當然,到了進階水平,這種經驗型的學習方法就暴露出了缺點。比如,我的創作完全靠靈感,沒有方法論,靈感隻能靠等。比如,我的大腦處理同一組和弦在不同調之間的遷移能力很差,同樣的和弦,換一組調我就不知道怎麼彈了。 可是,要知道,我僅用兩年時間就幹到60分了,很多人在60分之前就被枯燥的原理給搞到從入門到放棄了。即便我不學樂理,我60分的琴藝(還有臀藝)拿來撩妹撩漢毫無問題,我不需要跟郎朗比。人類隻能用舊事物理解新事物。 要理解新技能後面的原理,必須有一個與之類似、相關的心理表征。有了這個心理表征,再去學習背後的原理,你才能隻能用舊事物理解新事物,才能瞬間Get。 擁有成熟培訓體系的技能知識領域,最好的學習方法就是跟着已有的套路走。如果一個新技能沒有成熟的套路,野生自學的第一件事也是通過歸納和洞察,去尋找它背後的基本套路,然後加以刻意練習,再打怪升級。 (責任編輯:admin) |